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月5日刊登的周全生读者投函《延长乐龄健保计划索偿期限》:
周全生读者建议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考虑在不增加现有保费的情况下,延长索偿期。
乐龄健保2002年实施,是一项重度残障保险计划,旨在为需要长期护理的新加坡人提供基本财政保障,尤其是在老年以后。这项通过每月赔付,帮补重度残障者储蓄。
2007年,乐龄健保的福利获得改进,从原本每月赔付300元,提高到400元,赔付期从不超过60个月,延长到不超过72个月,保费则相应提高。乐龄健保作为一项保险计划,赔付款是由所收取的保费支付的。因此,要改善乐龄健保的福利,如更长的赔付期,就必须收取更高的保费或更长的保险供期。
同样的,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正设法强化现有的乐龄健保,他们将仔细探讨,如何在强化乐龄健保福利与这么做会如何影响保费负担能力之间取得平衡。
在未来六个月,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将广泛征询社会各阶层的新加坡人。我们感谢周读者向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分享看法,也欢迎所有有兴趣的新加坡人上网www.eldershield.sg登记参与公众咨询。
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秘书处
林美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