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月23日刊登的林淑清读者投函《网购电器不需安全标志?》:


我们感谢林读者的反馈。


标新局管制45类被划为受管制物品的家用电器、电子和煤气用具及配件。这些物品包括了天花板吊风扇。


受管制物品受到消费者保护登记计划的管制。根据消费者保护登记计划,受管制物品必须进行型号测试,证实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以及向标新局登记,才能通过网店和实体店在新加坡销售。


所有已登记的受管制物品都会在产品或包装贴上安全标志(SAFETY Mark)。有关消费者保护登记计划的信息,可以在www.spring.gov.sg/cps网站上的新加坡消费者保护登记计划信息手册里找到。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谨慎,确保这些产品都贴有安全标志。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前,可以先到www.spring.gov.sg/cpsa,查阅标新局的登记受管制物品在线登记册。


我们也鼓励消费者针对家用电器、电子和煤气产品的安全问题联系标新局,联系方式是1800-7733163或safety@spring.gov.sg。


标新局


消费者保护和度量衡


署长


丁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