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籍东


《联合早报·交流站》3月8日刊登“蔡厝港市镇会正调查安全投诉”一文,市镇会的矛头似乎只指向承包商。我认为,建屋发展局、市镇会都有降低危害风险,加强督查和落实的责任。


所有高处工作均存在坠下伤亡的风险,建筑物业主有义务采取足够的措施,防止任何人工作时从高处坠下。


当局应在斜坡屋顶上装设永久性防坠系统(fall arrest system),让个人防护配备能系在救生绳(lifeline)或锚固点(anchor point)上,为工人提供合适及足够的保障。


防坠系统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的重要安全设置,希望当局尽全力消除高处坠落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