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10日刊登的赵强民读者投函《鼓励戒烟措施有待改善》:


赵先生是前往金文泰综合诊疗所寻求协助戒烟。因为听朋友说很有效,他因此特别要求某种处方药。诊疗所的药房没有这种药,因此建议他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但赵先生拒绝了。后来,医生推介他前往心理卫生学院(IMH)的社区健康中心诊所(Community Wellness Clinic)。


数天后,赵先生前往中心。见他的医生向他解释,他要求的处方药一般不建议供首次戒烟的人使用。因为赵先生之前没有尝试过戒烟,因此综合诊疗所的医生建议尼古丁替代疗法或其他药物为第一线治疗。然而,这两者赵先生都拒绝了。


社区健康中心也没有赵先生要求的处方药。医生因此给了他一张处方到政府医院的药房购买,如果药房有这种药的话。赵先生后来前往两家政府医院,但都买不到该药物。据我们所知,一些零售药房有售卖赵先生要的药物。对赵先生在寻求他要的药物上所遭遇的不便,我们感到非常遗憾。这是因为我们的诊疗所、赵先生前去的医院及社区健康中心诊所,一般不提供这种特殊处方药。


我们的诊疗所和社区健康中心诊所都有提供帮助人们戒烟的计划。它们使用的不同药物也比赵先生所要求的药物更为安全。


为了帮助赵先生,我们已经安排他再次前往社区健康中心诊所。我们希望他能按时就诊,以便他在戒烟的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医疗监督。


卫生部


行政传播司司长


林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