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病患日前在樟宜综合医院进行心脏病手术,用公积金支付部分医药费后,还剩37元未付。病患通知医院前线人员,会在约六个月后复诊时还钱。由于前线人员未将此事转告后端账单部门,加上院方处理该名病患的保健储蓄付款时有所疏失,造成账单部门委派讨债公司追收欠款。


病患不满接到讨债公司人员的“恐吓”电话,所以打电话到医院斥责医院人员。后来有人把病患与医院人员的对话录音放上网,引起了热议。


有人认为,收债公司形象不佳,所用的手段可能处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公共医院作为拯救性命的机构,动用收债公司向病人追讨欠款,在道德上显然站不住脚。


首先,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其次,公共医院除了有拯救病人的道德义务,也背负必须向纳税人负责的义务。


正如通过律师追讨欠款,医院不是不能聘用合法收债公司,但对于收债人使用什么手段,医院必须过问和负责,并尽可能在价格之外,也考虑服务商的信誉和资格。许多国际品牌委托代工工厂生产,它们也须为代工工厂是否聘用童工、是否环保等负上责任。


就此次事件,樟宜综合医院调查确认,收债人没有使用恐吓的语气。收债目前是一个让公众印象不佳的行业,业者或许也应该趁此机会,看如何强调自己能以合情合理的手段,提供专业的服务,逐步争取改善公众对它的负面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