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弘昌
联合早报3月16日报道“樟宜综合医院对讨债事件道歉”。报道说,医院在回应这起事件时承认,在病患答应缴付37元剩余医药费后,仍派收债公司讨债,是因医院前线服务人员和后端行政人员之间沟通出现疏漏,加上院方处理该名病患的保健储蓄付款时有所疏失而引起。医院已就此事道歉。
对于公众质疑公共医院聘请收债公司追讨医药费的做法是否恰当,从该报道看来,医院认为没有问题,并会继续用收债公司向拖欠医药费的人追收“烂账”。
报道还说,其他受访医院也雇用收债公司索取剩余的医药费,而且这是公共医院一贯的程序。新加坡中央医院也表态支持这一做法,认为“雇用第三方的收债服务更具经济效益,也可提升医药费行政方面的效率,由此让院方在更重要的医疗服务方面集中资源。”
这番说辞的理据是医院收回账款后能提升医疗服务,这在原则上是没有错的,但是出动收债公司追讨医药费,这恰当吗?搞不好病人刚痊愈出院回家休养,又被吓得旧病复发。
请收债公司收烂账是私营企业的一贯做法。本地收烂账有提成的做法,收债员在收债过程一般会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如辱骂、恐吓、甚至对欠债者动粗等,所以公众对收债公司的印象向来是反感与厌恶的。
悬壶济世的医院如果能自己设立收账部门派员去收债,会显得温情些;请收债公司催收医药费,明显“火药味”太重,与医院“为民服务”“体恤民众”的职责背道而驰,这是非常有争议性的做法。
早前还有网民担心,救命的医院尚且出动收债公司,未来人们拖欠所得税、组屋房贷、交通罚单、劳工税、执照费、学费等,会不会也有收债公司登门“问候”?
因此,我认为政府有必要检讨医院请收债公司催收医药费的做法,以免这种做法将来被广泛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