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生


据《海峡时报》3月20日报道,农粮与兽医局近日在阿比阿比河(Sungei Api Api)一带人道毁灭那里的野鸡。


居民说,那些“野鸡”是属于新加坡濒临绝种的红原鸡(Red junglefowl),因为它们的脚具有红原鸡的灰色特征。农粮局则无法斩钉截铁肯定它们并非红原鸡,而只是不很确定地说,它们“极不可能”(very unlikely)是通常出现在乌敏岛及西部集水区靠近林厝港的红原鸡。


既然农粮局也搞不清楚这些野鸡是不是受保护的红原鸡,就对它们格杀勿论,这未免有失专业水准。


我的朋友说,农粮局对杀野鸡之事如此积极,对在小饭中心、咖啡店,甚至是冷气食阁内横行的野鸟,如八哥、乌鸦、鸽子等,却不派人去扑杀,只因“那不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我就不能理解,这些野鸟给食客带来的禽流感风险,难道不会比在野外走动的野鸡高吗?


近期已有人领养野鸡,希望农粮局今后手下留情,给这些“无辜”的野鸡一条生路。


至于那些真正给环境卫生构成威胁的乌鸦、八哥、鸽子,甚至包括野猫、野狗,以及最近出现在小贩中心和食阁的鼠患,农粮局和国家环境局应通力合作,杜绝这些环境卫生风险,还国人一个干净和卫生的用餐地点。我认为这才是农粮局的首要任务,而不是对付野外的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