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玖


2015年,我们这一座组屋11楼的一个单位出租给一户有自闭症患者的人家,从此我们居民就不得安宁。


这个自闭儿20来岁,常常在午夜过后敲打墙壁,高声喊叫,大力踏步。他多次破坏隔壁邻居心爱的植物,推倒10楼的脚踏车,清晨6时敲打11楼的墙壁,弄倒5楼的焚香炉,不时在楼下嘶喊及敲打信箱(特别是在清晨5时左右)。


令人担忧的是,他用铁线伸进信箱内勾取信件,搞得地上都是信件和广告纸。他进入补习中心骚扰师生,在电梯旁吓唬我太太。


我女儿和邻居已向建屋发展局投诉及报警处理,但都得不到妥善的解决。


我们是同情自闭儿的,但他的各种行为已超乎《联合早报·副刊》3月28日《天才? 智障? 自闭症:不治之症?》一文介绍的“三种程度”自闭症障碍。他的父母似乎放任他,但可能他们也疲累了。


我恳请有关当局能给我们找一个较明确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