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羽
最近在《联合早报》读到两则令我关注的新闻,一则是3月24日的“抽痰吸头卡男童喉案,女佣虐童判监四个月”,另外一则是28日的“女佣挨饿暴瘦案,夫妇虐佣双双坐牢”。
据报道,在抽痰吸头卡男童喉案中,男童的父母只给女佣两天的训练,就要她负起照顾男童的责任。这似乎有考虑不周之处,女佣毕竟不是护士,没有受过为小孩抽痰的专业训练。
而在女佣挨饿暴瘦案中,女雇主患有强迫症,尽管法官最后裁定她的病情与她让女佣挨饿的行为没有直接关联。
这两起事件说明,人力部有必要加强对外籍佣工的保护。
我建议女佣中介为第一次来新工作,且需不分昼夜照顾患病家人的外籍女佣,安排可以同她们沟通的社工,定期跟进她们的工作状况。
中介也可以教导女佣有哪些求助热线号码,让她们可以在紧急时求助。
本地家庭聘请女佣,可以预先获知女佣的工作履历、工作表现、个人资料等,应聘的女佣对未来雇主却是一无所知。
政府应该至少规定雇主披露自己的心理健康信息,让应聘的女佣知道雇主有这种情况。女佣有权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一个安全环境里工作。一次不人道的对待或精神上的伤害,就足以让她们留下一辈子的创伤,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相信,本地女佣雇主绝大多数是善良的,视女佣为家庭的一分子,很多女佣也很感激她们的雇主,但新加坡的声誉不能被一小撮害群之马玷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