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来顺
我在2015年12月住进期待已久的私人组屋(DBSS)。原本以为一切装潢都很完美,但是过了几个月,每逢倾盆大雨后,走廊的天花板和我家卧房出现漏水痕迹。
由于还在保修期,因此发展商派人来修补,但是卧房的天花板依然存在水痕。后来发展商建议用灌注发泡剂来止住漏水。然而不久后,另外两个卧房的天花板也出现水痕。
我联络后港市镇理事会及建屋发展局,得知公共走廊由市镇理事会管理,建屋局负责住户单位。
看来,使用灌注发泡剂的方法只能治标不治本。组屋天台积水依然存在,有关部门可能须要到天台重做防水工程。涉及天台的防水工程,应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