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4月14日刊登的白子庆读者投函《放宽55岁动用公积金购买组屋限制》:


满55岁的公积金会员,可以使用公积金普通户头的储蓄,和雇主未来为他缴交的公积金,来购买住屋,比如一间新组屋或转售组屋。


普通户头储蓄也可以用来支付还没有还清的房屋贷款。


退休户头(Retirement Account)款项若达到基本存款额(Basic Retirement Sum),多余款项也可用以支付房贷。


此外,要满55岁的会员,在普通户头与特别户头款项于55岁生日当天被转入新的退休户头前,也可以要求保留普通户头储蓄,来支付每月房贷。


尽管如此,我们鼓励会员在55岁前还清房贷。


因为55岁后,存入公积金户头的款项会减少。


我们已经联络了白先生,解答他的疑问。


中央公积金局


通讯署总署长


江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