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5月19日刊登的黄锦旋读者投函《管制水管工新条例过于苛刻》:
水管工程是确保消费者能够从食水管得到水供和收集废水的重要部分。隐蔽和进一步综合的水管,让水管工程变得更为复杂。如果没有完好的设计和装置,食水管和污水管交叉污染的风险也会更高。建筑物的水管和卫生管道必须要有适当知识才能装置,以便维持公共卫生标准。
新的水管工人执照(Licensed Plumber)计划,是公用事业局现有水务工人执照(Licensed Water Service Plumber)计划的延伸,以包括从事卫生方面工作的水管工人。
在工作上使用英语的能力是必要的,因为持有执照的水管工人必须了解相关条例、看得懂设计图和向公用事业局提呈申请表格。
要成为有执照水管工人的条件之一,是拥有建设局的建筑商水管工作和装配证书(Builder Certificate in Plumbing and Pipe Fitting)。这个证书课程为报读者提供水管工作的技术训练和了解相关的条例。
申请报读这个课程的条件是:
一,第二级全国技工证书(National Trade Certificate)或;
二,水管工作与装配技术评估证书(Skills Evaluation Certificate)或基本建筑商证书(Basic Builders Certificate)或;
三,GCE“O”或“N”水准考试,英文、数学及一项科学或技术科目及格或;
四,新技能资格(WSQ)的“职场英语和数学培训课程”(WPLN)第四级。这是不具上述资格的水管工人的最新最低申请条件。
自由身水管工人(不持有执照者),可以继续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如疏通阻塞水管等。
公众可以到我们的网站www.pub.gov.sg查询更多详情,或打我们的24小时热线电话1800-CALL-PUB (1800-2255-782)提供反馈。
公用事业局
供水网络署署长
卓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