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旋
我要感谢《联合早报》于5月19日刊登我对政府管制水管工新条例过于苛刻的问题,并感谢公用事业局于5月26日的答复。但对于公用事业局的答复,尚有不明之处,希望有关当局可以给予更淸楚的解释。
公用事业局在答复中提到,自由身水管工人(不持有执照者)可继续从事简单的工作,如疏通阻塞水管等。这正是我目前提供的服务之一,但答复没有更明确指出,还有什么工作是我们这些自由身水管工匠可以做的。
比方说,我的工作还帮人修换水喉和马桶水箱阀、疏通下水道、修补漏水。以上这些工作我是否可以继续进行?
另外,当局可否明确列出还有哪些工作是无执照老工匠可继续做的,我们可以依循而不抵触法规。
答复还提到,要成为有执照水管工人的条件之一,是拥有建设局的建筑商水管工作和装配证书。报读这个证书课程的条件之一是拥有新技能资格(WSQ)“职场英语和数学培训课程”(WPLN)第四级。不知报读职场英语和数学培训课程的最低标准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费用多少?政府有无补助?
如果无法合格,还有没有其他课程可以帮助我们这些老工匠提升和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