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5月19日刊登的林廷芳读者投函《法律是否足以保护职场女性?》:


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简称TAFEP)联络了林读者,以了解她投函中所说的例子。


这例子类似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 简称TADM)最近处理的一起事故。一名怀孕员工投诉雇主提早解约,不让她享有产假福利。TADM成功地解决了纠纷。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该员工也将获得全部的产假。尽管如此,TADM还是会调查该员工被雇主歧视的投诉。如果投诉属实,雇主享有的工作准证优惠将受到限制。


人力部非常认真看待职场上的歧视问题,尤其是对怀孕员工的差别待遇。雇主若被发现不公平地解雇怀孕员工,或试图不让她们享有产假福利,将面对惩罚。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for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实行公平的雇佣条例。


我们已经有一些方式,来帮助觉得自己在怀孕时被不公平地解雇或受到歧视的员工。员工若感到自己被直接或间接地剥夺产妇保障或福利,应该打电话6438-5122联络人力部,或6838-0969联络TAFEP。


人力部


劳资关系及工作场所署署长


田诒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