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闻关
最近醉酒驾驶的案件频频见报。醉驾情况不时发生,笔者认为问题出在惩罚的方式,民众没有把罪成的惩罚放在心上。换句话说,有必要修改对醉驾的惩罚方式和力度。
笔者认为,与其把罚款和坐牢限制在顶限5000元和六个月监禁,不如把罚款定为最少5000元,强制坐牢最少六个月。
为何把罚款和刑期设定得如此苛刻?道理很简单,因为醉驾具有高度杀伤力,形同误杀,受害者都是无辜的。当醉驾者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时,必须有更严厉的法律来保护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其他国家因醉驾酿成的恐怖车祸时而有闻,比如5月18日发生在美国的醉驾车祸,一个醉酒男子驾驶汽车冲上纽约时代广场前的人行道,造成一死至少13人受伤。
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其他人,而驾车人士只要不喝酒后驾车,就不必有所畏惧,也没有理由不支持以强制坐牢阻吓醉酒驾驶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