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敖
本地一所著名男校的中二学生上课时偷用手机,手机被校长按校规扣留三个月。男生的律师父亲发电邮和索偿信给校长,要求索回手机不得要领,最终起诉校长“侵权”,要求法官下令校长立即归还手机。法官驳回起诉人的申请。
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样地,“校有校规”。倘若学生上课时使用手机,大家都对着手机看,又怎么能专心听讲学习,也会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校长因此按校规没收手机有何不妥?
校长是一校之尊,如果学生在校园里触犯校规,校长可以行使职权按校规办事,也应该一视同仁、秉公处理,否则如何掌校?
家长身为一名知法的律师,明知道儿子触犯校规,不仅没有教导儿子错在哪里,反而怪罪校长。法官也当面斥责起诉人为了一宗小事入禀法庭的行为,是滥用司法程序,给了孩子树立一个非常不良的榜样。
如果人人有如这名律师家长般对待校长,校长的尊严何在?
学校开学前几天,必定会分发校规手册给学生,如不准留长头发、要修剪指甲、衣冠须整齐、不可抽烟、不可迟到早退等,这当然包括上课时不准使用手机。学生违反校规,就应面对纪律处分,否则校规将形同虚设。
家长应该给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最大的支持,而不是扯后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