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6月9日刊登的王春义读者投函《私宅租客人数限制不合理》:
为了保护居住环境,市区重建局把私宅的租户人数限制,从原有的八人减少至六人。条例在国会于今年2月通过规划(修正)法案后生效。
屋主把私宅租给无亲属关系的租户,都受到六人的住户顶限限制。帮佣或护理人员被视为家庭成员,不受顶限限制。因此,住在大型单位的屋主,可以把屋子租给这些较大的家庭。
2008年前,私宅的租户人数顶限原是六人。后来提高到八人,是为了缓和工人对住屋的需求。随后,我们慢慢地增加了以非家庭和无亲属关系租户为对象的替代住屋,比如学生宿舍、工人宿舍(公司职员或工人)。
近年,我们也收到更多屋主的投诉,他们担心无亲属关系租户的人数若太多,可能带来的噪音和其他问题。为了容纳更多租户以增加租金收入,一些屋主甚至进行非法的隔间。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
我们在评估情况后,决定租户人数限制应该回复到2008年前的六人。这可以确保私宅的格调不会变得和当地社区格格不入。私宅有多种类型,例如公寓和独立式洋房。为了方便管制和清楚透明,我们选择了一目了然的固定顶限,而不是根据私宅的面积来个别设限。
市区重建局
代总署长(发展管制)
吴真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