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珊


我的大儿子今年5岁半,小女儿4岁,因他们都是公民,所以我理应享有每年六天的育儿假。最近一个星期,由于孩子一直发烧拉肚子,我向公司申请育儿假,却被告知公司人手不够,不予批准。


虽然一直跟公司人事部门协商,但公司还是不同意给我育儿假在家照顾生病的孩子,最后却告诉我可以申请无薪假照顾孩子。


当天我打电话去人力部,人力部官员解释称,育儿假(childcare leave)需要和公司协商,公司同意才能拿;要是公司不批准,也是没有办法的。听完人力部的解释,我不禁心冷了半截,原来政府规定的育儿假,就算孩子生病没人照顾,公司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批准的。


想起之前和同事聊天时她的无意之语:“你知足吧,你是永久居民,已经比我好多了,我加入后的第一年,公司都不给我育儿假,第二年才给我一个人两天育儿假(她和她丈夫都在我们公司,公司规定两个人在同一家公司只给一个人育儿假)。”闻言,我不禁愕然,原来对于拿工作准证的同事,她们得到的待遇更不合理。


新加坡一直都是以公平公正著称,为什么对于一些公司赤裸裸的不合理政策,政府却听之任之呢?为何对于这样的公司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既然因为人手不够不予批准育儿假,为何又可以拿无薪假照顾孩子呢?


每年政府都为低生育率烦恼,可是像我这样家里没有女佣帮忙的职场妈妈,该如何在孩子生病时照顾他们呢?公司不理解,人力部又不能帮忙弱势妈妈争取权益,以后谁还愿意多生孩子?


若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实在不愿意相信,在新加坡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像我这样的妈妈肯定不在少数,但可能大多数人怕麻烦而选择隐忍,我希望自己的坚持发声,能帮助更多人得到他们应得的权益。而我,希望自己的孩子能生活在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