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元
儿子为我们请了一个女佣。我们属于建国一代,请女佣已经十多年,也换了好几个。
自2016年初,儿子、媳妇和六岁的孙子开始租房子住,地址也因此换了,女佣的雇主是儿子,过后有关女佣的信件都寄到儿子的新地址。
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女佣税继续从我们的户头扣除,从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个月扣除265元。原本只是每个月60元的女佣税,七个月共被扣了1435元。
根据现有的法律,家里有小孩的家庭,若聘请女佣,也只需付60元的女佣税。
人力部在没有查清楚之前,每个月扣除了我们265元的女佣税是不合理的。我们曾就这件事向人力部查问,得到的答案是“多扣的女佣税不能退回”。
我要问人力部,什么原因这笔钱不能退回?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