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雄


一位退休前在中学教华文的旧同事兼老友,日前捎来短信谈到今年的讲华语运动推介仪式上,在主宾席上的四个大字中的“读”字写成了“渎”字,他对此感慨非常。他对华文很有研究,认为主办方不应犯上这个重大的错误。因为“读”和“渎”,一字之差,意义却是谬之千里。


我是想,如果“读”字没有简写,它的“言”字部首继续保留,一个人即使再老眼昏花,也多数不会在打字时错选“渎”字。“读”“渎”二字混淆,后果倒不是很严重,最怕是在双方签工程合同时,将“设有”写成“没有”,这就可能会产生法律上的纠纷了。


华文简体字很多都不符合汉字的构形理据。如本来叶子是从草,现在却是从口,叶子会说话吗?游山玩水的“游”字,本来是“走之”旁,现在却变成了“三点水”旁,在山里可以游泳吗?“圣”的繁体字,本来是从耳,从口,从壬(挺立),本义是耳聪口敏的杰出人物,但简体字的“圣”字,却变成了半个怪人,等等。


总之,不合构形理据的简体字,不胜枚举。


我以前在新跃大学(现已改名为新跃社科大学)上课时,一位来自中国北京师范大学的文字学教授曾说:“汉字简化工作算是成功的,但是在字形的选用上还存在着一些考虑不够周密的地方,例如‘扰’和‘拢’,‘设’和‘没’等,形体过于相似,稍为不注意就会读错,写错。”


因此我在2007年7月27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写了《重新整顿简体字》一文,在北京政协委员潘庆林向北京两会建议废除简体汉字之后,在2009年6月30日,我又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写了《简体字不可废除但需整顿》一文;在这两篇文中,我希望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整顿不合构形理据的简体字以及再多简化一些汉字如“繁”“骤”等,并且尽快出版新的《简化字总表》(上一次出版是在1986年10月10日)。


30多年来,新加坡讲华语运动理事会在推广“讲华语,用华文”,劳苦功高,令人赞赏。今年在推介仪式上,虽然将“读”写成“渎”,算是阴沟里翻船,但是在小小阴沟里,只要把船翻正,船照样可以再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