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周全生


拜读了林冠雄先生7月26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发表的《简体字惹的祸?》一文,把“读”“渎”之错归咎于简体字惹的祸,是本末倒置了。


简体字并不是现代语文学者的创意,而是古已有之的古字。早在中国南北朝(公元四至五世纪),它已开始出现在碑刻上;到隋唐时代,简体字的应用日渐增多;元、明、清三代,简体字在民间流行的范围更是大幅扩大。它在当时被称为“俗体字”。今天的营、寿、尽、敌等简体字,在当时就已经出现了。


到了近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有鉴于汉字(繁体字)的复杂难学,为了要方便和快捷地推广华文,积极扫除占人口大多数的文盲和提高人民的识字率,便着手以“述而不作”(就是只陈述和阐明前人的学说,自己不创作)为简化原则,由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整理出一套简体字系统的《汉字简化方案》,在1956年呈交给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在《人民日报》上公布。这就是今天在中国大陆和全世界通用的法定简体字。台湾和香港出于政治的原因,至今仍用繁体字。


新加坡曾在1969年和1974年两度公布自己的“简体字总表”,采用了几个连中国都没有简化的“简体字”,最后还是把它们删除掉,全盘接受中国法定的简体字。


用简体字取代繁体字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任何人想撼动它,就是开时代的倒车走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