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藩
我在2016年9月1日向建屋发展局申请店屋地契回购,即将我拥有的店屋地契期限缩短至30年。申请文件编号为8811-0082-4-19。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支付了100多元的手续费。然而,从那时起等候至今的一年多里,多次亲自到建屋局询问,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当局高层还在研究,无法对我的申请下定论。
我感到非常疑惑及无助。政府推出的政策旨在协助邻里的小商家,在决策上不应该一拖再拖,让政策服务对象自生自灭。希望建屋局能尽快做出决定并回复。
陈长藩
我在2016年9月1日向建屋发展局申请店屋地契回购,即将我拥有的店屋地契期限缩短至30年。申请文件编号为8811-0082-4-19。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支付了100多元的手续费。然而,从那时起等候至今的一年多里,多次亲自到建屋局询问,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当局高层还在研究,无法对我的申请下定论。
我感到非常疑惑及无助。政府推出的政策旨在协助邻里的小商家,在决策上不应该一拖再拖,让政策服务对象自生自灭。希望建屋局能尽快做出决定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