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盈
最近交通警局向媒体发布车祸统计数字透露,今年上半年有161起因行人乱过马路酿成的车祸,三成涉及年长行人的车祸中,至少11名年长者身亡,当中的一个月即发生了四起涉及年长行人的致命车祸。在这些致命车祸中,至少有六起是年长者乱过马路造成的,平均每个月有一起。
按交警的说法,似乎是指:车祸的发生,皆因老人“乱”过马路而起。
这全是老人之“罪”吗?身边不少乐龄朋友,或许真的不“乐”了。
这“老人之罪”的结论是交警调查的结果,还是验尸官或者法官的判决。若只是调查显示,还未呈交法庭判决,交警实在不应该马上下定论,咬定是老人引起车祸。这会影响法庭的判决,而“罪责”的不同,则会影响死伤者的赔偿金,这对伤亡者有欠公平。
除了过路的老人,难道驾车者没有责任吗?
不是每条马路都设有地下道与斑马线,不是每道行人天桥都建有电梯或电动扶梯。老人为何不用天桥,难道他们不爱惜生命?或许体弱脚无力,或许有其他的疾病或不得已的苦衷,加上又得防范脚踏车等的横冲直撞,可说是举足艰难。
交警还在文告中说,将加强取缔乱过马路的人,要对他们发出罚单、或警告信,情况严重者甚至控上法庭。
个人认为,与其“捉”乱过马路的老人,不如协助老人过马路,警察是人民公仆,这是基本任务——保护市民的生命。
人口老化的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近。当局不妨在老人区的行人天桥,加设电梯或电动扶梯,尤其是医院、诊疗所以及巴刹附近。
二三十年前,我记得交警曾经展开一系列的“防止车祸运动”,当中的宣导还包括了劝请年轻人协助老人过马路,而且动员了一些国民服役的制服队伍,例如警卫队与特警,负责守天桥边,扶助老人上天桥,或是指挥交通让车辆停下。执法之外,还带着浓厚的人情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份护老怜老之心,该不会随着时日冷却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