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0月14日刊登龙籍东读者的投函《中峇鲁巴刹有可改进之处》:
有关龙先生提到楼梯踏步宽度的反馈,我们要澄清的是,中峇鲁巴刹在2008年取得法定完工证书(Certificate of Statutory Completion)。当时规定的楼梯踏步宽度是至少250毫米,允许的建筑差异是5毫米。这项规定后来在2013年10月调整为275毫米,适用于在2014年4月1日及以后提呈的建筑项目蓝图。尽管如此,小于275毫米的楼梯踏步宽度仍可安全使用。
不过,我们已注意到读者的反馈,并提醒业主相关的规定要求,尽可能提升建筑物的使用便利。
建设局
建筑管制署
建筑规划与政策署长
林伟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