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潮发


现在很多司机喜欢在路上开车狂奔,在其他车辆后面紧紧跟随,逼迫其他公路使用者让路。这种恶劣的驾驶行为应受严惩,免得害己祸人。


10月19日早上7点15分左右,我开车前往樟宜综合医院,路经樟宜北路上段时,一辆白色宝马轿车紧跟在我车后。在转进樟宜东路上段后,我发现该车越逼越近,立即改道让路给他,否则必会被他碰撞,酿成车祸。樟宜东路上段直通勿洛路,车速限制是时速60公里,我估计他的时速超过100公里,因为他超车后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公路使用者,不论是司机或是行人,都应注意公路安全,更要遵守交通规则,才可以降低车祸发生的可能性。几年前,富少凌晨开名车在维多利亚街路口飙车闯红灯,车毁人亡,也导致德士乘客丧命。不久前,一名青年开跑车在停车场狂飙车,导致另一车的司机重伤,因此被判监六星期,执照被吊销18个月。


飙车闯祸的事情已经频频上报,还是有人以开快车为乐,不顾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和感受,行为恶劣。对这些恶劣的开快车者来说,警告、开罚单、记分都是无效的,建议执法当局一旦逮着这些人,应马上提控,法庭应予以重罚,才能起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