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9日刊登丘美云读者的投函《电梯没贴运行许可证》:


电梯内无时无刻都须张挂运行许可证的规定,是在今年9月1日生效的。当局在一年多前已宣布这项规定,并多次提醒电梯业主这项规定。


针对丘读者投函中所提到的电梯,建设局已向蔡厝港市镇理事会发出警告信,严厉提醒对方必须在电梯内张挂有效的运行许可证。


我们已经核实,信中提到的所有电梯都有有效的运行许可证,这些证件目前已经张挂在电梯内。


建设局将再次向所有电梯业主发出提醒,必须在电梯内张挂有效的运行许可证。公众若发现任何电梯没有张挂此证,可以发电邮至bca_pto@bca.gov.sg通知建设局。


建设局


建筑管制署高级署长


张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