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成语。对于一些事情,我们知道理所当然会如此,但对于另一些事情,我们知道不能抱着理所当然的态度。


老舍在短篇小说《柳家大院》有这么一句:“谁还管青红皂白,先揍完再说,反正打媳妇是理所当然的事。”


“打媳妇”在近代历史上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认为这是违法的事。但如果现在还打媳妇,那是家暴,是理所当然要被抓起来面对法律责任的。


随着时代进步,很多过去理所当然的事,如今不再理所当然。


我们都知道要建立包容性社会,例如搭地铁或公共巴士,要礼让座位给老人家、孕妇、失明者等弱势群体,这已经成为社会上一种理所当然的事。


然而,在施与受的过程中,接受者是否把施予者视为理所当然,而失去了感恩之心?把不施予视为反社会行径,而对此过度鞭笞?


人类是一种习惯性动物,习惯了就容易把事情视为理所当然,却忘了很多事情其实是相对的。我们应该停止把一切视为理所当然,没有理所当然的接受者,也没有理所当然的施予者,施与受只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双方都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