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联合早报·交流站》12月12日刊登张雅莲女士的投函《保险公司不合理断保》,我也有类似的经历。
事缘今年5月我丈夫突然过世,他生前没留下遗嘱,但我还是把他的身后事一一办妥了,只剩下一份大东方人寿的保单,保险公司说必须找律师方能改名。
这份保单是我丈夫在小儿子两岁时为他投保的,我儿子现在已22岁。我尝试找之前卖这份保单给先夫的代理人(她目前是大东方的管理层人员),但她都以忙碌为由不太理会我;打电话没人听,就算听了也说先夫的保单已换了代理人,所以她没办法查。
我好不容易解决了几乎所有难题,现在只剩下一份保单,却要我找律师,我当然不乐意。我也对大东方的几个保险代理感到很失望,他们没有慰问,在我们需要人协助时,不但没伸出援手,还一问三不知。
这是服务业人员,尤其是保险从业员,应有的态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