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权
拜读了2017年12月23日《联合早报·交流站》翁德生君的文章《历史学者的当务之责》。翁君在文中呼吁历史学者编写历史时,要“摆脱照本宣科的传统,灵活重新审视所有人与事,更加公正、客观、独立、专业地评论风云人物的功与过”。
笔者并非学者,但重视历史,对待历史的态度有如唐太宗所说的:“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编写历史要做到完全客观、公正、独立,特别是评论风云人物的功过,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选择从他的哪一段时期开始才算恰当?
很多史学家认为,评论风云人物的功过,最好是在他们逝世后,才算公正。韩愈在其《同冠峡》中也提到,在人或事物尚未终结之前,任何结论都是靠不住的,要盖棺之后才能定论。这说得很好,晚清的风云人物汪精卫,假如当年在刺杀清廷摄政王失败被处死的话,在今天历史上处的地位是民族英雄,而不是汉奸。
秉笔直书是中国古代史官所遵循的道德准则,但中国历史上有不少史官为了坚持这一道德准则而牺牲了宝贵的性命。当然有一些是自取其祸。南宋爱国忠臣文天祥的《正气歌》中表扬的齐国太史就是其中一位。他在记录历史事件的时候,并未做到公正客观,实录历史。事缘齐国的齐庄公被大臣崔杼杀害,齐太史在记史只简单的写上“夏五月,崔杼弑庄公”,而真相是齐庄公好色,勾引崔杼的老婆,在一次到崔家偷情的时候被崔杼杀死。崔杼看到记录后要求修改被拒,一怒之下,把齐太史杀了。
另一位是董狐。晋灵公是一个昏君,不理国事。晋国忠臣赵盾多次劝谏,导致晋灵公非常不满,两次派人杀害赵盾不成。赵盾后来和他的儿子逃避国外,途中巧遇晋灵公的姐夫赵穿。赵穿听完有关事由,非常生气,找晋灵公评理。争执中赵穿一怒之下把晋灵公杀死。赵盾回来登上相位,想要知道史官对这历史的评价,史官董狐呈上的记录也只是几个字“秋七月,赵盾弑君”。赵盾质问董狐:“大家都知道晋灵公非我所杀,为何要我承担罪名?”董狐回答道:“你身居相位,逃亡没有出国境,回来后又不惩办凶手,这应该是你的责任。”这就是董狐直笔的故事。董狐没有被杀害,是因为他批评的是一位明君。虽然两人的下场不同,但是两人都有共同点:身为史官并没有公正客观的依据写史,究其因,不外是毫无原则的去维护其君主。
中国历史上真正做到秉笔直书的史官不多,北魏的史学家崔浩是其中一位,他奉太武帝拓跋焘之命修撰北魏史书《国书》。太武帝叮嘱他要“述成史书,务存实录”。崔浩很认真地按照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精神修史。《国书》修成后,崔浩还将内容刻石立碑,安置在大路旁。哪知当工程完成后,崔浩突然被处死,连其族人也被牵连。他被杀的原因就是“实录”,把拓跋氏家族不光彩的历史全写下来。崔浩及其家族的悲惨下场是他太过“耿直”,也高估了太武帝对自己的信任。
从这些史官的不同厄难可以看到,要据实为风云人物写史是不容易的。曾当过唐朝史官的韩愈深知修史不易,秉笔直书太难,史官不易当。他在《答刘秀才论史书》的信中感叹:“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中国历代的史官都懂得自己的社会责任,但是在极权制度下,帝王的意志和尊严是不容侵犯的,即使是开明的帝王,在传统的观念上也不会允许史官把自己做过的坏事或家丑记录在历史上。这警惕了文人史官,为明哲保身,对风云人物的评论只有歌功颂德,曲笔避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