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仪
我们家有一条新电信的固网电话线,是我父亲开设的账户,一直以财路(GIRO)方式通过我母亲的银行户头付费。
父亲过世后,去年12月4日,我带着他的死亡证明到新电信,要求将电话线转到我名下。转换的生效日是14日,可是在11日当天,新电信从我母亲的银行户头扣除了接下来三个月的电话费。12日,新电信发了一张退款单给我父亲,我们理所当然地以为退款会直接打进付款的银行户头,不料28日却收到新电信开给我父亲的退款支票。我已经带着父亲的死亡证明申请电话线换到我名下,新电信已经有他的死亡记录,竟然还开支票给他?
我花了45分钟在网上跟新电信客户服务讨论退款的事,得到的结论是新电信退款的首选方式是开支票。我要求退款到付款的银行户头,就必须呈交一份申请书,还须附上父亲的死亡证明。
政府已经极力推动电子转账和无现金交易,新电信也鼓励客户接受电子账单,为什么退款的首选方式却是“开支票”?这么做是否为了让客户付钱容易收钱难?
另外,新电信客户资料系统的完善与连贯性也让人难以置信,前台服务员已经收录了死亡证明,会计部却开了支票给死者。一件简单的事,花了客户与职员那么多的时间。当新电信的客户有时还真的很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