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星期天》1月28日的“说法识法”栏目,探讨了雇主是否应该承担女佣医药费的课题,引起不少读者关注。
本地有许多双薪家庭,聘请女佣已是常态。随着女佣、建筑工人等外籍劳工越来越多,政府2007年在国会修法,通过《雇用外来人力法令》,保护和管理本地的外籍劳工。
根据法令,雇主必须负责外籍劳工在新加坡时的生活和护理,包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医疗,并承担有关费用。聘请女佣的家庭必须为女佣购买赔偿额至少1万5000元的医药保险。这么一来,若女佣在工作期间生病,医药费才有着落。不过,若医药费超过赔偿额,雇主须自掏腰包,不能要求女佣自付。
目前已有多个案例,女佣在工作期间生重病,给雇主留下大笔医药费。因此,家庭佣工中心建议雇主考虑为女佣购买赔偿额更高的保险。
聘请女佣的成本不低,而且不断上升,各项一次性或月度成本至少包括工资、女佣税、中介费、工作准证费、保险、健康检查费等。因此,聘请女佣之前须三思,如果决定雇用女佣,该花的费用还是得花,这是对自己和女佣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