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2月15日刊登辛锐宝读者的投函《改善中央医院看诊程序》:
我们对辛先生在药房领取药物时,所遭遇的不便深表歉意。
在门诊部,门诊助理会在检查后,才将有医生签名的药单交给病人。按照我们目前的程序,如果药房职员发现药单上没有医生的签名,他们会通知病人再到门诊部找医生为药单签名。同时,我们的药剂师会开始准备药物,确保病人在回来时便可领取。
这个程序能确保至关重要的药物安全。可惜的是,就辛先生的情况而言,由于门诊时间已过,所以出现了延误。
医疗消耗品(medical consumables)无需药单即可购买。就病人要为这类物品申请补还的情况来说,我们需要药单的正本,病人的名字才能如实地反映在账单上。
我们会继续评估新的程序,在维持健全的程序之际,又能提供最大的方便。全面整合电子药单是我们正在探讨的一个选项。
我们感谢辛先生的反馈,并就此事为他带来的不便致歉。我们已提醒职员提高警惕,避免给我们的病人造成不便。
(新加坡中央医院药剂部门处长林文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