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十,本应还是过新年的欢愉气氛,我家却经历了一场如今想来还是令人害怕的遭遇。


我女儿祯祯今年刚满三岁,每逢星期天我们会送她到劳明达地铁站旁Aperia商场里一家芭蕾舞蹈中心上课。芭蕾舞的上课时间从上午10时到10时45分,我和丈夫把她送进课室后,会在中心外等她下课接她回家。


2月25日10点30分,离祯祯下课还有15分钟左右,我们想要买雪糕给她一个惊喜,就到地铁站旁的麦当劳买甜筒。我们原想着来回10至15分钟,耽搁不了准点接女儿下课,没想到回来的时候错过了交通灯,到了中心外大约是10时50分。


按照以往的经验,下课时孩子都是一窝蜂挤在教室门口,再鱼贯而出由家长接走。我们以为即使家长没到现场,舞蹈老师会留心孩子,把孩子放在隔壁办公室等候区,直到家长抵达。


我们迟到了五分钟,祯祯已经不在班上,我们马上跑到隔壁的办公室,同样没找到孩子。我们着急了,中心负责人正在办公室外与其他学生家长聊天。我过去问她是否看见祯祯,她反问“不是爸爸接走了吗?”


我直接就崩溃了,我说我们没有接到孩子。丈夫赶紧跑去商场洗手间看孩子有没有在那里,我则跑到商场门口的保安柜台。在我跟保安形容孩子样貌的时候,透过玻璃门,我看见祯祯一个人站在商场大门口的马路边上,前面就是来来往往的车辆。丈夫抱住女儿的时候,我们都哭了。我实在不敢想象,她再往前两步会是什么情况。


我们接孩子迟到是我们的错。不过,即使没有明文规定,中心在家长未到的情况下,让一个三岁的小孩独自离开,晃荡至大马路边,难道不是不负责任吗?中心人员对孩子如此疏忽,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交给她们?事后我们直接提出了退学。


我希望这一段经历可以提醒所有父母亲。带孩子固然是家长的首要责任,但英文有一句俗话说“倾全村之力才能抚育一个孩子”,学前教育中心、私人才艺班、补习中心等的整体水平都必须提高,才能打造一个安全抚育孩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