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天在国会提出《停车处(修正)法案》一读,修订法律加强整治共享脚踏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根据修正法案,提供“无车桩”共享服务的脚踏车、电动脚踏车及电动踏板等个人代步工具业者必须申请执照,无牌经营者将面对罚款或监禁惩罚。
新的执照制度也让陆路交通管理局可以限制每一家业者最多能投放多少辆脚踏车,以更好地监控总体数量。
目前我国有六家业者,全国估计有约10万辆共享脚踏车,经常有人租用的只占约半数。
由此可见,有5万辆共享脚踏车多数时候没人用,却占用了我们宝贵的空间资源。
从昨天的《联合早报》封面照片可见,一些共享脚踏车似乎被遗弃在草丛中,成了废铁;那是一种资源浪费。《海峡时报》的封面照片则显示,许多共享脚踏车占用了义顺地铁站附近公园连道两旁的草地,一辆甚至就停在公园连道正中,阻碍行人。
共享脚踏车原是方便所有人的举措,无奈推出后出现了诸多问题。要整治这些问题,业者、用户和监管当局都有责任。公众在见到租户乱停放脚踏车时,也可以出言劝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