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乒乓总会会长选举一事,最近引起了不少公众的关注。
根据乒总章程,只要是乒总团体会员(Full Member),并缴足一年的会费,就有资格投票。现今乒总有35个拥有投票权的团体会员,会长候选人只须赢得过半票数,即18张支持票,就可胜出。
在这35个团体会员当中,有22个是来自人民协会的基层组织,或占了63%。在这22个会员当中,有些是“社区体育俱乐部”(Community Sports Club),如果它们确实参与乒乓活动,并协助推动乒乓运动,它们成为乒总会员是可以接受的。但当中还有公民咨询委员会(CCC)、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CCMC)等,和乒乓沾不上边,为何会成为乒总团体会员?有几个社区各有三个团体会员,也就是有三张选票。在乒总会长选举中,一个社区有三个团体会员和三张票,这让人难以接受和有欠理想。
笔者查看了新加坡各个体育总会的附属会员名册,大部分只有少数或没有社区体育俱乐部是会员(更不曾看到公民咨询委员会和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是会员的情况)。如最受欢迎的足球,也就只有三个社区体育俱乐部是会员,游泳总会和羽球总会一个也没有。这些社区体育俱乐部都是活跃的会员,都是各自体育总会比赛的常客。乒总为何如此“特别”,独拥22个基层组织会员?
其实,人民协会绝对会是乒总最需要的合作伙伴,这是毋庸置疑的。去年,淡滨尼西社区体育俱乐部(非乒总会员)和一家私人乒乓公司,联办一场全国最大型的新加坡乒乓联赛,吸引了775名参赛者,66支队球参加。比赛不分男女老幼、种族和国籍。主办筹委也获得由新加坡纪录大全(Singapore Book of Records)颁发的最大型比赛奖状。如果没有淡滨尼西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大力支持,这个联赛是不可能成功举办的。这是我们要看到的双赢局面。
笔者建议有关当局让人协加入乒总,成为正式会员,代表全部的基层组织,也就是一张选票就够了。不过,为了凸显人协的重要性,或许有关当局可以要求乒总通过会员大会批准修改章程,给予人协加权票,例如人协的一票可以抵二或三票,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公平的。
同时,乒总也可以修改章程,只接受真正从事乒乓活动的团体组织成为有投票权的会员,例如要求它们每年必须参加乒总主办的比赛至少一次,或是主办或联办乒乓比赛,或是从事乒乓教学与训练等等。
为促进健康和公平的乒总会长选举,我们应当检视各候选人及其团队的相关学识、经验、献身精神,以及团队所提出的愿景、政见和计划等。
乒总理应由一个专业团队组成,制定一个目标,有明确和全面计划,并能持续和有效地执行这些计划,以国家的利益为重中之重,才能把新加坡乒运带上更高的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