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报道一名坐轮椅的95岁阿嫲,被家人当人球,在组屋楼下苦等六小时。报道显示女儿与媳妇各有说词,笔者认为就算双方如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一个高龄阿嫲承受六小时被家人“遗弃”的对待,老人家当下一定很不好受和感到难过,让阿嫲在那里苦等挨饿,真是情何以堪。


根据《赡养父母法令》,60岁或以上的父母,如果无法负担自己的基本生活费,子女又拒绝赡养的话,父母可以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通过赡养父母仲裁庭提交赡养令申请,向子女要求赡养费。


诚然,要与子女对簿公堂,肯定是件不光彩的事,笔者相信父母也不想通过这种途径要求子女尽孝,因为关系可能会闹僵。无可否认的,有能力但不想奉养父母的子女大有人在,父母提出让自己痛彻心扉的申请,也是情非得已。


父母的养育之恩,子女一辈子都偿还不了,父母年老,让子女奉养是天经地义的事。虽然有些子女不想奉养父母的原因,可能是父母本身也有失责的地方,例如没有负起养育子女的责任,或因为各种因素双方关系不和,以致子女“理所当然”地不愿意奉养。


子女永远无法改变的一个事实是,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纵然父母有任何过失,在他们年老无助或体弱多病时,笔者认为子女还是要抛开过往的一切,尽力去奉养和照顾他们。《弟子规》说: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意指如果父母有过失,子女应劝导父母改过,以和颜悦色与柔和的声音和父母耐心的沟通。


奉养与孝敬父母,是给下一代最好的身教。笔者读过一个小故事,一个男子把他年老体弱的父亲装在筐里,打算把老人家带到深山里扔掉,但男子的儿子哭求爸爸不要把爷爷扔掉,男子不肯,儿子便和他说:“爸爸,请记得把这个筐子带回来,等您老了,我也要用这个筐子把您扔掉!”男子听了,当下打消了遗弃父亲的念头。


奉养父母是天职,乌鸦尚有反哺之心,身而为人的我们,更应该履行奉养父母的责任,把孝道的价值观,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