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任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的总理公署部长黄志明5月24日发表公开信提出一个问题:当员工达67岁的重新雇佣年龄上限后,如果他们希望继续工作、有继续工作的需要,为何要为工作年龄设限?换句话说,雇主是否愿意继续雇用他们。


简言之,退休年龄必须依照员工对工作的意愿而调整。这是远见,也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以致劳动力不足的办法之一。各行各业都将面对人口老化和人员短缺的问题。为这一问题提出各种有益的解决选项,有助于经济持续发展。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就在低水平线上徘徊,劳动力增长无法应付经济增长。政府开放企业引进外来劳动力,也持开放的移民政策,让外来人才和技术工人参与国家建设。


外来人口增加,使得社会出现一些抗拒。政府因应改变政策调控外来人口,但低出生率的情况没有多大改变,年轻的劳动力依然不足。如何让有工作欲望、希望从事他们需要或喜欢的工作的乐龄人士继续工作下去,是未来的方向之一。


虽然这一群体的体力不如年轻人,但人生经验、工作态度却是年轻人难以媲美的。他们对工作的悉心和责任感更是企业的一大无形资产,可为企业增值不少。


今天,国人的平均寿命比过去提高不少。从前的“人生七十古来稀”,现在已是“人生七十不稀奇”。只要身体健康,能继续工作,也想工作,即使过了70岁,仍然可以继续为工作、为公司、为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