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发言人说,国会议员每年支付365元的停车年票,就可在进行公务时,把车停放在全岛任何建屋发展局的停车场,也能抵消他们到国会大厦办公时的停车费用。


目前,建屋发展局的最低停车费是每小时1.20元,议员年付365元,每天1元,也就是说,以不到一小时的停车费,就可到全国各地的组屋区停车,国家发展部对议员这么慷慨的津贴,令人费解。


议员每月享有1万多元的津贴,既然领取了高额津贴,有必要再给这项停车优惠吗?


教师免费在学校停车,审计署说不符合“裸薪”的准则,那国会议员的高额津贴之外,再给于如此慷慨的停车优惠,则有津贴加优惠之嫌。


能够进入国会殿堂是一种荣誉,高额津贴是一种认可,议员需要的是人民的支持,不是物质上,尤其是金钱上的优待。因此,我们的行政机构在给予议员任何物质或金钱上的优待或津贴时,必须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