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区都有居民委员会,目的是要照顾居民的利益,也主办各种活动让居民参与,增进居民之间的认识与了解,加强邻里凝聚力。


居委会有主席、副主席、财政、查账、委员等职务。据了解,主席任期六年,任期结束后,就必须离开居委会,不能参与组织工作。


居委会主席工作繁重,必须具备领导才能,且要有服务热忱,肯牺牲时间,才能胜任。一个热心服务民众的基层领袖,做了六年就必须离开组织,是很可惜的。


既然基层领袖难觅,何不让主席卸任后,留在居委会里当一个委员,继续为居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