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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全生


那天开车经过四美3街,看见行人道上有一个老太婆,吃力地推着一辆满满的超市手推车,一拐一拐地应该是回家去。


一些人把超市手推车当个人工具推回家用,或者回到家卸下物品后,就把手推车随意丢弃。购物者只须塞进1元硬币,手推车就可以物尽其用,那1元当作租金也好,不要也罢,实在太合算了。


老太婆推手推车回到家,应该是筋疲力尽了,还有力气归还手推车吗?这少数老人家没有归还手推车,也许情有可原。


超市业者也许可以考虑,把使用手推车的金额从目前的1元增至2元或4元,一些人看在钱份上,应该会归还手推车。顾客下一次去购物时,应该会把手推车推回去,而不愿损失那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