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1月18日刊登的连启豪投函《电器延长保用到底保什么》,我也有同样的疑惑。
去年国庆期间,我在本地一家百货公司买了某知名品牌的中型烘炉。之后烘焙了三四个蛋糕,都不成功。检查了所有可能失败的因素后,我确定是烘炉的温度出了问题。我去该百货公司问促销员的意见,他说手调温度的烘炉,有时炉内温度会和所设定的相差5摄氏度。他还教我要启动内设风扇,使炉内各角落的温度一致。
我回家照指示做了,调高5摄氏度,延长烘培时间,还是不行。再调高10摄氏度,延长烘培时间,结果蛋糕表面焦了,里面不熟,还是失败。
我突然想到应该探测一下烘炉的温度,再做蛋糕时,在炉里放了一支温度计。这次谜底揭晓了,原来不仅炉内温度与所设温度不符,炉内温度还会不断变化。蛋糕烘了45分钟,我守在炉边随时调节温度。折腾了四个月,总算做成第一个蛋糕。
这一次,那个促销员建议我把烘炉送回工厂修理。
我联络了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说,可能是烘炉后面的连接松了,我得自己把烘炉送去工厂修理。维修部门离开地铁站和巴士车站有一段路,我只能坐德士,但是我无法将几十公斤的烘炉扛下楼。负责人说,他们可以派人来收,但我得支付60元的运输费。
烘炉需要修理,不是我使用不当,而是货物出厂前品质检查的疏漏,怎么还要我负责费用?负责人解释说,基于这个原因,他们不收修理费,但是公司规定顾客须自行负担运输费。
公司的规定,员工不可以更改,他们只能照章行事,把所有送修情况归为一类。可是,这么做对消费者有欠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