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4日刊登的黄达天读者投函《超时工作问题亟待解决》和7月9日刊登的郝彦芹读者投函《公共医院医生严重超时工作》:


我们同意,医生应该以可持续的节奏工作,以让他们达到最佳的表现。这也能降低发生医疗事故的可能性。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已经为医务人员每周包括夜班在内的总工作时间设下规定。这个指导方针包括当班期间的休息时间,以及每周规定一个休息日。我们也为其他正在接受培训的医生,和一般的初级医生制定了类似的指导方针,规定每周的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此外,我们所有的公共医院均设有照顾医务人员福利的设施,包括值班室、休息区和员工休息室。医生不一定要在内部值班期间连续工作24小时,如果有机会休息,他们可以使用这些设施。我们的公共医院都设有委员会来照顾医生的福利。


虽然我们的公共医院采取措施确保医生不超时工作,但医护工作的性质意味着医生偶尔也会超时工作,即使是高级医生也不例外。我们将继续与我们的公共医疗领导层合作,以减少出现不可持续超时工作的可能性。


(作者是卫生部专业培训及考核标准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