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传送


王思堂


我来自中国,是本地永久居民,任职于本地某公司。去年8月初,公司突然让我不必上班,在家里等候新的安排。这一等就是几个月,公司既不安排工作,又不发薪水。


我就打电话向人力部投诉,接电话的张姓女职员问明情况后说,我是公司全职员工,公司不给我安排工作,责任在公司,应继续给我发薪水。但人力部无法帮我解决问题,要我向小额索偿庭寻求帮助。


12月12日,我去小额索偿庭,接待人员安排我今年1月8日参与调解。两次调解均因公司不愿赔偿而停止。2月1日,负责调解的女长官将此案转交国家法院的雇佣纠纷索偿庭。


雇佣纠纷索偿庭接待我的女工作人员说,立案一定要用英文。这就难住我了,怎么办?她带我到义工部门寻求帮助。一名谢姓女士热情耐心地询问案情,随后找了一名马来男义工帮我处理此案,但他不懂华文,又找了一名懂华文的女义工,把我的情况翻译成英文转告他。他经过几个下午的工作,终于以英文立了案,并协助我于2月18日提交给雇佣纠纷索偿庭。


审讯期间,除了索偿庭的翻译官,谢姓女士又派了一名李姓女士协助我。经过多次上庭审讯,证明我的诉状事实全部属实,法官当庭发出庭令,判我胜诉,下令辩方向我作出赔偿。


此案已结,我也索回了应得的损失,但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吃水不忘掏井人,怎样报答?想来想去,最好还是投函感谢法庭义工、新加坡司法制度和在这个过程中帮助过我的所有人。


此外,奉劝所有打工的朋友,一定要学一点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在法治国家,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是最好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