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姐姐及母亲三人同住,母亲今年95岁,虽然日常生活各种细节能够自理,但腿力稍弱,我们不放心她一人在家,去年7月聘请了一个24岁的缅甸籍女佣帮忙看顾。


女佣经过培训,可是对家务仍然一窍不通,不只弄坏弄丢家里许多用品,家具移动了不移回原位,屋里经常到处是水迹,没有卫生意识;对煤气炉的反应特别大,教她如何启火烧开水,她脸色惊惶四肢发抖,结果我们得包办她的饮食。之前母亲还算安全,女佣来了反而更危险。大家只能步步为营,不断指正加强训练。


三个月过去了,情况没多大改善,但不能打也不能骂。无奈之下求助中介,不晓得对方下了什么指示,之后情况确实有所改善。


好景不长,就在今年2月完全还清贷款后,突然有一天女佣半躺在地露痛苦状,说月事来潮很辛苦,要休息两三天。同样状况一再出现,完全置家务和母亲于不顾。姐姐也不是省油的灯,就吓唬她说:“谁没来过月事,既然你无法工作,不单这几天的薪金泡汤,一日五餐(包括下午茶和宵夜)请你自己到外边去吃。”此言一出更胜灵丹妙药,女佣马上精神抖擞,体力都回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女佣尚算勤快。逢假日大伙儿总会出外溜达,加上母亲疼爱她,所以带她游遍圣淘沙环球影城、滨海湾花园、牛车水等地,为她拍的照片不下200张。我们陪母亲搭游轮,也把女佣带上,只希望她也能把我们当亲人,善待老人家。


可惜所有努力都是白费。打从她领到工资现金后,态度开始转变,家务马虎带过,又不接受指正,甚至大声顶撞,动不动就说要走。我们花了这么多心血,好不容易让她熟悉家里的环境和运作,若换人除了多付费用,还得重新训练及指导,所以都再三挽留。


所有期盼终究落空,今年8月她坚持回家。我们没有恶待她,刚到时体重48公斤,离去时54公斤。也许她已玩够,又赚取了好几千新元,所以决定离开。


当初所支付的费用是聘请女佣工作两年,如今只做了一年就离开,陷我们于困境。


雇主放弃女佣要付出代价,女佣任意放弃雇主却无须负起任何责任,这会否造成更多外籍女佣,带着利用雇主出钱让她们看世界的心态而来工作?雇主和女佣之间是一种交易,应该有相对的相互约束力,而非一面倒由雇主承担更多代价。


政策向来保护弱势群体,但女佣政策究竟是保护了真弱还是伪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