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告上得知,遭雇主无理对待的雇员,可去人力部举报公司的不合理做法。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去年9月19日,我被公司开除,理由是不满意我的表现,但在被开除的两个多月前,也就是6月的时候,公司还颁发最佳员工奖给我。


被开除隔天,我去人力部救助,希望当局可以帮我讨回公道。我把所有资料都给了人力部职员。


我后来接到雇主发来的一个电邮,说我可以回去公司上班,但要我归还一个月的补偿金。很显然,公司承认开除我是他们的错。


我没有回去上班,而是要求人力部帮我同公司谈判,希望能得到公平的就业合同。


但人力部说,公司没有承认错误解雇,又说考虑了他们代表我和公司谈判,似乎不可能达成和解。经过一来一往的电邮接洽,拖了将近一年才得到结果——没有任何帮助。之后我写信给人力部官员,又等了两个月,这次收到回函说我的上诉已被拒绝。


不知道有多少遭雇主不公平对待的雇员被人力部以这样的方式打发掉,人力部似乎没有兴趣提供帮助。之前很多朋友告诉我,人力部只维护雇主而不是员工,但我以为只要有证据,人力部会公事公办。然而,这次的经历让我心灰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