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开车在汤申路上段的一个路口停下,右边驶来一辆货车,车斗载满一箱箱的啤酒。
由于道路还在施工,路面凹凸不平,啤酒箱子摇摇晃晃,好像随时会翻倒。仔细一看,层层叠叠的箱子叠得比车斗的围栏还高,后边的箱子上还放了一架手推车,也没有任何固定绳索把箱子绑紧。我心想,这又是一个不知何时会发生的人为灾难。
2018年9月,泛岛快速公路就发生了一起载满玻璃瓶的货车翻覆的意外。玻璃碎片铺满四条车道,导致一辆电单车滑倒翻车,造成夫死妻重伤的悲剧。
公路上随时可以看到那些危害公众安全的卡车,如运载泥沙石头的大斗车。车斗里的泥沙已经高过围栏,差一点就溢出车外。不难想象,在公路上行驶时,车辆震动导致泥沙石头掉落所可能造成的后果。
商业车辆触犯法律,执法人员不但要惩罚犯错的司机,更要追究源头。是不是公司为了商业利益,对属下员工有不合理的要求?超载或危险装载货物都是在司机还没上路之前完成的,有关公司对这些错误应该负起更大的责任。
公路安全人人有责,虽然犯法者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他们所造成的伤害,对那些受害者的家庭和个人是无法弥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