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5月14日刊登的读者投函《MCST潜在问题值得重视》后,我也想分享自己的经验。
我们入住公寓后,由同一批居民组成的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管理了近五年,设施年久失修,投诉无门,管理代理公司没有反应,也不尽责。
一批居民在常年大会推翻了旧的管委会,可是这造成新旧管委会成员之间出现一些摩擦,一些失去资格的旧管委会成员,在大会上言行举止粗鲁,让在场的其他居民惊讶不已。大家都是邻居,究竟是什么原因会有如此大的反应?身为新管委会的成员,我们只能猜测可能是我们断了他们的利益。然而,要不是我们的公寓已到了比组屋还不如的地步,我们也不想做这个义务工作。
加入管委会后,我们才了解管理代理公司在帮我们物色承包商、供应商和维修公司时,都有机会从中牟利。他们都会推荐自己人,当然他们不会说他们是互相认识的,我们是从他们的对话中了解这点。
管理代理公司都知道管委会成员是义务的,没什么时间理太多杂事。身为管委会成员,我们多数依靠他们的专业来遴选这些供应商等。
加入了管委会两年,我们一共换了三家管理代理公司,从中看到它们良莠不齐。从朋友口中得知,大家多数对管理代理公司没辙,因为我们都得依靠它们来帮忙管理公寓。
管理代理公司从中牟利的例子很多,听闻有管理代理公司在油漆公寓的承包工程中牟利数万元。我相信也有管委会成员介绍他们所认识的承包商等,跟管理代理公司串通牟利。有什么部门可以监管这些情况?有什么管道可以阻止这些贪污腐败?
这些管理代理公司都很清楚,现有漏洞还没受到加强管制,所以都尽量找机会牟利。有一次,一家管理代理公司在被我们开除后,迟迟不肯把重要的支票和账簿交还给我们,而且我们的一些设施,在他们离开后陆续损坏,不得不怀疑时间上的凑巧。然而,我们投诉无门。
政府是不是应该有一个部门,检验这些公司有没有资格当管理代理公司?这些管理代理公司的负责人,是不是应该经过专业考试,才有资格取得执照开公司?如果这些管理代理公司违法,应当吊销它们的执照。政府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像房地产代理理事会那样的机构,让我们投诉那些有问题的管理代理公司,让我们通报它们的不专业?
新加坡的公寓越来越多,是时候检讨与修正法律,以便更有效地维护公众利益,加强管制管理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