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18日刊登的林胜华读者投函《规定业主免收两个月租金不合理》和7月22日刊登的林冠华读者投函《业主与租户应共同承担租金减免》:
即将执行的租金减免框架,旨在帮助受冠病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获得现金流。它向符合条件的商业房地产中小企业租户提供租金减免。通过房地产税回扣和额外现金补助,政府帮助业主承担约两个月(4月和5月)的租金减免。业主则须为中小企业租户减免另外两个月(6月和7月)的租金,而这些租户在今年4月和5月的月均营收,必须比去年同期下跌35%或更多。至于符合条件的非住宅房地产(如工业和办公楼)中小企业租户,政府承担了约一个月(4月)的租金减免,业主则减免另一个月(5月)的租金。
考虑到中小企业在新加坡经济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政府在四份财政预算案提供了大量资助,以帮助它们度过这一艰难时期。如果企业能够继续营业,业主也会受益。这不仅有助于经济,还能长期维持房地产价值和租金。如此一来,租金减免框架可让政府、业主和租户等各方公平地分担经济困难,而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各方利害攸关。
政府意识到,有些业主可能确实面临财务困难。这类业主可以要求评定员(Assessor)进行评估。如果证实业主遇到经济困难,业主所须承担的租金减免部分将可减半。这基本上就是林冠华所提出的建议。有关业主财务困难评估的更多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此外,须要提供租金减免,但面临现金周转困难的个人及中小企业业主,也可获得贷款援助。他们可以申请延后支付抵押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直至今年12月31日,并将贷款期限延长至相应的延迟期限。那些需要额外贷款的业主,可申请资产增值抵押贷款(Mortgage Equity Withdrawal Loan),或通过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的临时过渡性贷款计划(Temporary Bridging Loan Programme),以及营运资金贷款计划(Working Capital Loan Scheme)申请贷款。
通过对租户和业主的支持,我们希望尽可能地保住更多企业,共同渡过这场危机。
律政部
企业通讯司长
吴旖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