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读者周泉和吕闻关的心声,我心有戚戚焉,因我也有相同遭遇。就因为政府多年来的援助分配的偏差和一成不变,一刀切的做法,把我排除在不同船上。


我在六年前搬去孩子的私宅住,也听从移民与关卡局的指示而换了地址,从此我就失去所有的援助配套的津贴和补助金。写信到有关部门上诉,得到的回复都以身份证上的地址为依据,不论是谁的,只要房屋年值不符就失去资格。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不是很容易就能查出谁有什么房屋、年值和收入,为何这么不公平地对待本地公民呢?我和丈夫的收入和房屋年值全都符合资格,为什么各种津贴和最近的“关怀与援助配套”的补贴都拿不到,我们真的是同舟共济吗?


我觉得有关部门的员工应该去分析哪些公民符合资格,可拿到同舟共济的补贴,如果肯详细调查的话,就不会有一些人被政府遗弃。我们要的是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