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9月4日刊登的李子安读者投函《建议修改常驻技师认证更新程序》:
我们感谢李先生就申请更新常驻技师认证的规定所提供的反馈。
在申请常驻技师(Resident Technical Officer)和常驻工程师(Resident Engineer)认证时,只有表现评估报告须要得到专业工程师的认证。
参加培训课程以完成所需的监督训练单元(Supervision Training Units),目的是让常驻工程师和常驻技师了解最新的建筑技术和监管规定,这与其他专业的更新认证做法是一致的。
鉴于目前的冠病疫情,联合认证委员会(Joint Accreditation Committee)已批准豁免申请更新2021年认证时,须完成监督训练单元的规定。
我们敦促相关人士联系联合认证委员会,以便我们可以具体地研究他们的情况,并就其更新认证申请提供我们的建议。
我们的电话是64695000,电邮是re.rto@iesnet.org.sg。
新加坡工程师学会联合认证委员会复
专业注册处经理谭显荣代签
